发文标题: 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劳社工字[2008]6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8-1-9
实施时间: 2008-1-9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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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湖南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处。

  二○○八年一月九日

  湖南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内部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失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规范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号)和《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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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湖南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六个必须”和“六个严禁”规定.doc    
湖南省失业保险经办工作重点环节内部控制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