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会字[2008]12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11-10
实施时间: 2008-11-10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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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及义乌市财政局、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和中央在浙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浙人发〔2008〕92号)规定,结合我省近几年来实施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实际,现将我省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印发的《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专〔2007〕276号)及本通知规定的人员,均可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
  (二)申报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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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08年度高师评审文件附件4附件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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