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发[2008]173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0-27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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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局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做好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市局制定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主管税务机关要重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把核定征收工作作为实现企业所得税税源“抓大、控中、规范小”的有效途径。
  二、各主管税务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核定征收方式纳税人的日常税收管理,防止出现“重核定,轻管理”现象。要通过加大检查、评估工作力度,与日常征管检查、纳税评估和汇算清缴审核检查工作结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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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