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财采发[2002]5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2-12-29
实施时间: 2003-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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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湖北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湖北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全面、准确地执行《政府采购法》,加强我省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专设职能机构执行《政府采购法》,加强政府采购制度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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