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区域政府采购市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财采发[2002]6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2-12-29
实施时间: 2003-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31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湖北省区域政府采购市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区域政府采购市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湖北省区域政府采购市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培育政府采购市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共享政府采购资源,根据我省建设区域政府采购市场的实践和“规范行为、讲求效率”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区域政府采购市场建设,地域范围包括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建设内容包括采购方式的......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