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财采发[2004]11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4-12-14
实施时间: 2005-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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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
  为了规范省级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程序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程序暂行规定》

  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程序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省级政府采购行为,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省级所有预算单位(包括一级、二级、三级等预算单位,含垂直管理部门在市县单位,统称采购人)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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