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财会发[2006]15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4-13
实施时间: 2006-4-13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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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 市、区 )财政局,省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和其它经济组织:
  为加强全省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26号)及《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鄂财会发(2005)1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 简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在执行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管理问题。为规范全省社会培训机构和行业、系统主管部门( 简称“培训单位”)组织的会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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