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财会发[2006]16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4-10
实施时间: 2006-6-1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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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和其它经济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省财政厅《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鄂财会发[2005]18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会计人员管理,促进会计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实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与工作程序
  (一)组织形式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登记,具体登记工作由县级(含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次登记工作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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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