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财会[2005]18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05-3-1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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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赣各单位:
   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财政部公布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现将该《办法》(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省县级以上(含县级)各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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