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办综[2005]10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5-12-6
实施时间: 2005-12-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60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1999〕59号)以及建设部、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的通知》(建金管[2004]34号)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建金管[2005]123号)的规定,为加强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运行,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人的合法权......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