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8-5-24
实施时间: 2008-5-2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41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领导简历、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二)财政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财政政策、发展规划;
  (三)财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
  (四)财政收支统计数据及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报告、决算报告;
  (五)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招投标活动等各项业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