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考[2008]4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会计资格考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35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09年5月16、17日举行。现就2009年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