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哈尔滨市所属县[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等级标准的函》的通知
发文文号: 哈地税发[2007]165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30
实施时间: 2007-11-30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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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省财政厅和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确认哈尔滨市所属县(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等级标准的函》(黑财税〔2007〕3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当地实际抓好落实。
  一、对已具备按新的税额等级标准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件的,省财政厅和省地方税务局已批准了税额等级标准,同时具体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范围已报当地政府并获批准,即可按新的税额等级标准和土地等级范围征收城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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