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两彩”销售站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函[2007]162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14
实施时间: 2007-12-1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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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地方税务局:
  近一时期,有些县(市、区)级地税机关存在违规审批“两彩”销售站税收减免的现象。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和《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有关税收业务问题的通知》(黑地税函〔2006〕29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要求和程序明确如下:
  一、“两彩”销售站的税收管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应引起高度重视。凡是没有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业户,一律不能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
  二、关于减免税的规定
  对符合减免税税收减免优惠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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