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收款凭证纳入地税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函[2008]226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9-27
实施时间: 2008-10-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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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在我省新成立的电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该企业开展业务的需要,该企业收款凭证纳入地税普通发票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8年10月1日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在开展电信业务收取款项时统一使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收款专用发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电信业定额发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专用发票》、《辽宁省地方税务预收款统一发票》。
  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收款专用发票》适用于该企业及所属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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