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重庆市审计监督条例》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办发[2008]310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11-4
实施时间: 2008-11-4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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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审计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9月26日经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条例》顺利贯彻实施,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认真学习贯彻《条例》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条例》公布的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审计监督对于维护经济秩序,改善宏观调控,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条例》认真贯彻宪法和审计法的立法精神,结合重庆实际,以地方立法形式进一步健全审计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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