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布《天津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公积金委[2008]9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8-21
实施时间: 2008-9-1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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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管理办法》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0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08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天津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管理办法》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津人发〔2002〕2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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