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8]366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1-4
实施时间: 2008-1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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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我省各级国税部门认真落实有关税收政策,规范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在省局“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中,部分纳税人反映了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着进一步规范执法和规范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按季预征制度。按季预征制度体现了对外商投资企业征管制度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贯彻对外资企业的信赖保护原则,也有利于减轻纳税人的纳税负担和基层税务人员的工作负担。因此,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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