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函
发文文号: 哈财会函[2008] 3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8-8-15
实施时间: 2008-8-15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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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哈尔滨市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范围是2007年12月31日前由哈尔滨市财政局颁发的以及外省(市)调入我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发时间是2008年9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三、认真做好现场确认的核对工作,确保信息准确不漏项,收取近期(一个月内拍照)一寸免冠彩照2张用以制作证书。
  四、需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非自动升位)的换证人员,由市局统一受理。
  五、为了不影响证书的换发工作,各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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