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报送财政部拟执行的统计调查项目的函
发文文号: 财综函[2008]6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8-10-14
实施时间: 2008-10-1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统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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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统计局:
  你局送来的《项目到期通知书》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我部拟继续执行以下7项统计调查项目:《全国地方税税源调查》、《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表》、《全国税收资料调查表》、《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统计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和《企业财务会计主要指标月报》。这7个项目均为《关于同意继续执行财政部统计调查项目的函》(国统制[2006]27号)中备案项目,现申请继续执行(见下表)。
财政部拟执行的统计调查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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