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8]155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6-11
实施时间: 2008-7-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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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省局先后印发了8个《增值税若干问题解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收政策的的调整,原有解答中的部分内容已经废止或者发生改变。近期省局组织力量对解答内容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解答(之一)》印发你们,请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出台新规定前暂按此执行。
  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之日起,以下文件全文或相关文件列举条款同时废止,即《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问题解答(一)﹥的通知》(川国税函发〔1995〕第100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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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十六条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买赠行为增值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发文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1-1
实施时间:20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