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库[2008]4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8-10-24
实施时间: 2008-10-2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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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级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各区县集中采购机构、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具体操作中的有关问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审核申报流程问题
  按照现行预算管理要求,采购人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根据沪财库[2008]6号文规定备齐审批材料后,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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