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给予税务系统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记功、嘉奖的决定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08]9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8-10-16
实施时间: 2008-10-1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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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今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众志成城、迎难而上、顽强奋战,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并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全国税务系统特别是地震灾区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职工以灾情为命令,视时间如生命,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全力以赴投身抗震救灾,为抢救人民生命财产、保护税收设施、重建税收秩序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可歌可泣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努力投入灾后重建工作,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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