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税系统发票定点印制单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国税局函[2001]172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31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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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保障普通发票管理的统一,进一步规范普通发票印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制定《湖南省国税系统发票定点印刷单位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承印厂管理办法》(湘国税发[1996]020号)同时废止。

  湖南省国税系统发票定点印刷单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简称发票,下同)的印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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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十六条废止:

发文标题: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湖南省国税系统发票定点印制单位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通知
发文文号:湘国税函[2003]245号
发文部门: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3-7-28
实施时间:2003-7-28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十六条废止:

发文标题: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湘国税函[2007]492号
发文部门: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20
实施时间:2007-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