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发文文号: 审办发[2000]121号
发文部门: 审计署
发文时间: 2000-12-25
实施时间: 2000-12-25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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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9〕20号),结合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一条所称企业领导人员,包括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国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国有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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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纪委
发文时间:2014-7-27
实施时间:2014-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