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电子缴税后使用电子缴款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2006]22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发文时间: 2006-3-3
实施时间: 2006-3-3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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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电子缴税后使用电子缴款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9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电子缴税凭证信息的传递
  实行电子缴税后,其所使用的电子缴款书、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电子缴税入库清单等凭证,其要素信息应当满足税务、国库、银行核算与管理的需要。因此,税务机关生成的电子缴税信息要及时发送国库,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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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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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文号:湘地税函[2008]116号
发文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9-24
实施时间:2008-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