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双简”申报纳税管理的意见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4]43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5-16
实施时间: 2006-5-16
失效时间: 2010-10-28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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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和各地在贯彻落实《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双简”申报纳税管理的意见》(湘地税发[2003]22号)中反映的问题,省局对有关事项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意见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规定,对实行定期定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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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文被下面文件确认继续有效:发文标题: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文文号:湘地税函[2008]116号发文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9-24 实施时间:2008-9-24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标题: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文号: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发文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0-28
实施时间:201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