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国税发[2007]115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7
实施时间: 2008-7-30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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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自治区国税局(征管处)。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公平税负,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个体税收征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以下简称《定额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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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4、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DOC    
附件5、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___ 税纳税分月汇总申报表    
附件6、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汇总审批表.DOC    
附件7、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DOC    
附件8、核定定额通知书.DOC    
附件9、《不予变更纳税定额通知书》、《未达起征点通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