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办发[2008]6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9-26
实施时间: 2008-9-2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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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粤国税发〔2006〕124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务公开考评办法》(粤国税办发〔2006〕49号)规定,为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目录化、日常化,省局定于10月至11月开展全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评原则和范围
  考评工作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下管一级的原则进行。考评范围主要是各市局2007年1月至2008年8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个别项目延伸到县(区)局。
  二、组织形式及分工
  考评工作由省局监察室牵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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