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地税函[2007]382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17
实施时间: 2007-7-17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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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地方税务局,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稽查局,米东新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办发〔2006〕92号)要求,区局对现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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