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税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方案的批复
发文文号: 湘财税[2008]5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21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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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岳阳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对你市(州)及所辖县(市、区)上报的本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方案进行了审核,对个别方案的地段等级税额标准适当作了调整,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将你市(州)及所辖县(市、区)审核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方案批复如下:
  一、 市(州)及所辖县(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批准方案(见附件)。
  二、 具体征收范围按照各地上报方案中所划定的内容执行;具体地段所适用的等级税额标准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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