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专项核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函[2008]337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0-14
实施时间: 2008-10-14
法规类型: 行业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412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税收政策,堵塞税收漏洞,促进我省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省局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一次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情况的专项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核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专项核查对象。2008年1至6月全省有出口业务但未进行正常申报出口退(免)税的企业、出口不退税产品的企业及其他出口应视同内销征税的企业,重点核查出口未申报退(免)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的外贸企业。
  (二)专项核查内容。核查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出口应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一般纳税人是否已计提增值税、消费税,小规模纳税人是......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