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8年重点税收执法检查、效能监察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发[2008]189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9-25
实施时间: 2008-9-25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阅读人次: 342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萍乡、新余、鹰潭、宜春、吉安、抚州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促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8年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66号)精神,省局决定对你们6个单位进行重点税收执法检查和效能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