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地税函[2007]347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6
实施时间: 2007-12-6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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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1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内容,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在我省注册成立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经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取得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资格后,在1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
  二、减免税一年审批一次,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在年度终了后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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