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地税函[2008]147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4-17
实施时间: 2008-4-17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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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南省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8]1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减免税审批权限
  该营业税的减免由各直属地方税务局审批。
  二、减免税审批时间
  为便于管理,纳税人应于每年的7月10日前申请办理上半年的减免税手续,次年的1月10日前申请办理上年度下半年的减免税手续。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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