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国税函[1996]212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6-8-23
实施时间: 1996-8-23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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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简称《行政处罚法)已由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将于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实施,将对各级国税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此,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见附件),对各地税务部门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提出了要求。为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省局就该法的实施对税收执法的新要求作了专门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予执行。
  一、充分认识颁布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重要意义,抓紧做好该法的学习培训工作。
  行政处罚制度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处罚法》颁布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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