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国税发[2008]12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0-9
实施时间: 2008-10-9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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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局内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08〕97号)的要求,我局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转发上级及其他同级单位文件除外)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废止《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民政福利企业税收管理的意见》等13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
  二、宣布《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2002-200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A级单位名单的通知》等24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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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附件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doc    
附件3: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doc    
附件4: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