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核定定额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8]14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21
实施时间: 2008-7-21
法规类型: 行业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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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核定定额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局(征管处)反映。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核定定额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公平税负,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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