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清理简并涉税资料优化办税流程[第三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国税函[2007]70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5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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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总局“两个减负”的工作要求,在坚持依法行政和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下,省局拟进一步清理简并相关涉税资料及办税流程,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现将第三批清理简并的涉税资料通知如下:
  一、取消如下涉税资料的报送
  (一)涉及所得税方面的相关内容
  1.取消《企业所得税年度免税所得及减免税汇总表》的报送。
  2.取消企业纳税定额申请核定(适用财务不健全企业)中“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的报送。
  3.取消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中“纳税人书面报告”的报送。
  (二)涉及征管方面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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