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函[2007]160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14
实施时间: 2007-6-1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338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增值税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总局自2006年6月中旬起,在全国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以下简称一机多票系统),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至2006年底,全国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已全部推行到位。但据部分地区反映,目前一些属于一机多票系统推行范围的纳税人(不含商业零售,以下简称一机多票企业)仍然不通过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通发票),严重影响了增值税“以票控税”效果,为此,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附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