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名誉会员称号授予办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协[2008]75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8-10-15
实施时间: 2008-10-15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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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表彰社会各界人士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支持和做出的贡献,以及协会会员长期致力于行业发展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贡献,扩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会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名誉会员称号授予办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已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名誉会员称号授予办法》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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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名誉会员称号授予办法.doc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评定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