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8]18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9-11
实施时间: 2008-9-11
法规类型: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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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国税发〔2008〕8号)规定,省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相应清理,现将有关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 全文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1件

  1.《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问题的批复》(粤国税办转字[2005]192号)
  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亚化科技(中山)包装工具有限公司出口退税问题的批复》(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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