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转发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财办会[2008]29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10-13
实施时间: 2008-10-13
法规类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765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现将《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08]9号 以下简称《制度》)转发给你们,并将我省贯彻实施意见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打好实施《制度》基础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当前农民进入市场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农民在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主创办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和自身的特殊性。为了推动合作社健康发展,处理好各种财务会计关系,财政部制定印发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各级财政部门和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制度》的活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