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劳社工伤[2005]14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5-9-13
实施时间: 2005-9-13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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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建设局):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同时也是人身伤亡事故多发的行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保障因工作和意外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建筑业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企业工伤和意外伤害风险,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建筑业职工合法权益。现就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含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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