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文件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发[2008]100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8-25
实施时间: 2008-8-25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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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延期缴纳税款管理工作,优化和完善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程序,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省局在原《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修改制定了新的《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原《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现将《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征管处)。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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