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吉林省地税定额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发[2008]96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8-30
实施时间: 2008-8-30
失效时间: 2011-9-2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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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吉林省地税定额发票》的管理,提高发票防伪能力,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关于“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的规定,省局决定启用新版《吉林省地税定额发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新版《吉林省地税定额发票》的联次和内容
  (一)新版《吉林省地税定额发票》为单份三联式(存根联、发票联、兑奖联),规格为200MM*75MM。版别为壹圆、贰园、伍圆、拾园、贰拾圆、伍拾圆、壹佰圆。
  (二)发票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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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发文部门: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7
实施时间:201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