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发[2008]13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9-11
实施时间: 2008-9-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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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源具有流动性大、隐蔽性高的特点,税收收入易流失且难以挽回,税收征管难度大且关系到国家税收主权问题。从管理实际情况看,一是管理事项繁杂。非居民企业既包括在我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也包括未设有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特许权使用费、利息等所得的外国企业;二是对管理人员素质要求高。对非居民身份、常设机构、所得来源等判定既需要依据国内法,还需要依据税收协定等国际法,政策性强;三是需要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涉及外经贸委、外汇管理局、工商局等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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