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香港德贤集团有限公司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8]36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9-19
实施时间: 2008-9-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36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香港德贤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常国税发[2007]144号)收悉。经请示,总局以国税函[2008]467号国税函[2008]743号文批复如下:
  2......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