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征收15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政函[2008]184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8-22
实施时间: 2008-8-2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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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积极应对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进一步减轻企业和城乡居民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和改善民生,市政府决定,自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征收15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严肃政纪,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对明令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不得再行收费。监察、财政、物价等部门要严格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已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一经查实,即予严肃处理。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涉及单位的经费保障工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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