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科[2008]115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时间: 2008-9-18
实施时间: 2008-9-18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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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扩权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郑州、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规范有效地开展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制定了《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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